<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区政府

        governor
        铁西区人民政府   2017-01-01 15:29:00   来源: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为了做好政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区人民政府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区委、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及上级政府行政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规定;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管理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监察、民族事务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权力,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二)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分管政府职能部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分管工作,遇重大和全局性工作及时向区长请示,并定期向区长汇报工作。

          (三)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应对区长负责。区政府决策重大问题,由区长决定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政府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处理,紧急重要事项处理后应报告区长。各部门工作上的重大问题,都应事先征求分管副区长的意见;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区长汇报工作,都应说明分管副区长的意见,或者由分管副区长签署明确意见;区长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应报告分管副区长。

          (四)政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独立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不好解决时再向分管副区长请示。涉及部门之间的问题,提倡部门领导直接见面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请示区政府予以协调,不应随意把矛盾上交区政府领导。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1.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政府党组成员和政府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由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决定和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2)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草稿);(3)通报全区形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区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监察局局长、法制办主任、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列席,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由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1)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讨论通过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定的议案、报告;(3)讨论由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讨论决定乡、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请示区政府的重要事项。政府常务会议需要多数成员参加(超过半数),成员出差应报请区长批准,并尽量与常务会议召开时间错开。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召开时,议题提请部门的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到会。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筛选,交会议主持人决定。会议期间一般不得临时插入议题。

          3.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副区长召开,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区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4.专题会议由区长、副区长主持召开,政府办公室主任受区长、副区长委托也可以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处理区政府工作中具体业务问题。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或会议委托人确定。

          5.政府各部门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必须事先报经批准。全区性的会议,需乡、街、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由分管副区长签署意见,提交区长审批。一般性的会议由分管副区长审批。

          6.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会务组织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由主管部门下发会议通知并负责会务工作。

          7.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均由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记录,会议形成的纪要送政府办公室审批。纪要由会议主持人或会议委托人签发。

          8.凡政府召开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会议指定人员参加,不得代替,不得迟到、早退。确实因故不能到会的,须向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区领导批准,可由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凡不能按要求到会的都要通报批评。

          (二)请示报告制度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要坚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重要工作必须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区政府领导成员因公离开工作单位2日以上或因私离开1日以上者,由本人向区长或向常委副区长请假,并报告区委书记;区政府领导成员参加上级重要会议或去外地工作的,在回来3日内要向区委书记和区长报告会议或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因公或因私离开工作单位1日以上者必须向区长和分管副区长请假,回来后要向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报告情况。对区政府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要在交办一周内将结果报政府办公室。因客观原因难以落实的,要逐级请示汇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属政府行为的,必须以政府名义向分管副区长请示报告,不得多头请示、越级请示,否则,区政府不予研究。

         (三)文件审批制度

          1.审批文件按以下原则办理:

          (1)属于重大问题,由区长审批,或经区政府会议讨论决定。(2)属于区政府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原则、计划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问题,按照工作分工,由副区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紧急重要事项,处理后应报告区长。(3)属于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责成主管部门处理。(4)政府部门报送区政府的文件,除外事、公安、国家安全方面的紧急重要事项可直接报送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审批外,其他均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批把关后呈送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审批,而不应直接送区长、分管副区长审批。(5)政府办公室收到的文件,需要送批的,在送批以前,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审核、把关,然后呈送分管副区长审批。重要问题,分管副区长审批后,应送区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核批。为提高工作效率,呈送区长、副区长审批的文件,确属紧急的事情可在注明紧急程度的同时,注明批退的具体时间。

          2.以区政府名义发文,一般由区长签发;涉及两位及两位以上副区长分管的工作,经有关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签发;向上级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和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后,送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签发。以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注明“经区政府同意”字样的,由分管副区长或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协商联系制度

          1.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全面推行政务365bet手机开户_365bet足球现金_365bet安全上网导航。加强重大政务工作的宣传报道,365bet手机开户_365bet足球现金_365bet安全上网导航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2.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常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加强区长365bet手机开户_365bet足球现金_365bet安全上网导航电话办公室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公务活动制度

          1.区政府领导要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要减少过多的事务性活动,只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一般性的公务应酬活动不予参加。

          2.政府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和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开业、剪彩等各类庆典活动,区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需要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有关部门应提前将具体方案经政府办公室,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定。

          3.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公务活动,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4.副区长到外地出差、出访等应报请区长同意,并报告区委书记。出差、出访回来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口头或书面报告区长,必要时通报区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5.区政府组成人员公务出差、出访,经分管副区长审核批准,并及时报告区长。出差、出访回来后要向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报告工作情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