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西区“大棚房”问题常态
长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铁西政办发〔2022〕9号
平西乡,区直各相关部门:
《铁西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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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巩固三农治理成果,切勿死灰复燃”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常态监管机制,“零容忍”管住发生“大棚房”问题,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的通知》(吉农办园〔2022〕4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健全“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为目的,从源头上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依法依规合理用地,建立“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农地非农化“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源头控制
一是合理选址。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二是依规办理。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0〕1号)确定的规模和标准执行。三是严格报备。由设施农业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乡政府备案。农村居民利用自家庭院进行种植、养殖的,不需要履行备案程序(基本农田、超过宅基地面积的除外)。乡政府要定期汇总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按季度汇交至铁西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办公室。四是严控用地。园区内非农建设所需土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避免出现“大棚房”问题。
(二)动态监管
严格开展区、乡、村三级动态监管工作。在区级层面,区农业农村局和园艺特产服务中心每年要对区域内所有设施农业棚室全覆盖检查一次,农业农村局负责养殖设施农业棚室检查,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负责种植设施农业棚室检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建立问题台帐并留档。自然资源铁西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对平西乡上报问题项目以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各部门职责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乡级层面,每季度巡查一次。建立检查台账并存档,对村级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拍照保存,建立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依法拆除“大棚房”的处置机制,及时向自然资源铁西分局、农业农村局、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上报情况。在村级层面,实行月度巡查制度。建立检查台账并存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拍照保存,第一时间加以制止,及时向平西乡政府上报情况。
(三)社会监督
平西乡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各类培训会上也要强调设施农用地政策,禁止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或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平西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接受群众监督,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要及时组织核实,对核查属实的,要坚持露头就打,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区农业农村局:0434-3271228
区自然资源分局:0434-3227643
区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0434-3263289
(四)严肃问责
各相关部门对“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未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四、组织保障
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切实做好“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工作,成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付 巍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薛英辉 副区长
成 员:王德勇 区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主任
王 拓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铁成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辉 平西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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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辉 区发改局局长
曲兰兰 区信访局局长
周 东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陆 敏 区文旅局局长
孙凌宇 区执法局局长
倪晓清 区财政局局长
李劲松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薛英民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锡春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李克伟 区公安分局特警大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部署“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重大工作,协调解决“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重大问题。
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办公室设在区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日常工作。
主 任:王德勇 区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永辉 区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培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锡春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区“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平西乡作为责任主体,自然资源铁西分局、农业农村局、蔬菜园艺中心为监管主体,要建立健全乡村、行管部门和自然资源四位一体,“党政同责、四级网络、共同监管”的监管体系,将设施农业监管责任压实到人,做好源头控制,完善乡、村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每个设施农业都有监管人、责任人。同时,平西乡要制定“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辖区“大棚房”问题监管工作。
2.严格落实协调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园艺特产服务中心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铁西分局沟通协作,第一时间掌握“大棚房”疑似图斑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地核查。
3.严格落实社会监督机制。要常设“大棚房”问题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进行现地核查并及时反馈。同时,要结合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活动,宣传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规范棚膜经济科学有序发展。
附件:1.平西乡“大棚房”问题网格化巡查监管名单
2.设施农业棚室备案管理台账
3.新发现“大棚房”问题明细表